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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7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点击量: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 号) 安排,现将河南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我省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职业场景下人才紧缺技术岗位,实施省级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遴选发布生产企业岗位信息,组织全省职业院校对接企业需求,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方式,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校企联合培养一大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健全协同发展新机制,形成人才培养培训新生态。到2025年,累计不少于50所职业院校、100家企业参加项目实施,累计培养不少于2万名现场工程师。

  (二)实施规划。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分领域规划、分区域布局、分批次实施,第一批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开展。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针对生产制造、测试装调、试验试制、现场管控、设备运维等一线岗位,校企共同培养一批现场工程师。重点围绕校企联合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

  (三)申报名额。第一批拟立项35个左右合作培养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各高等职业学校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含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可视情况增加1个项目。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与相关高等职业学校联系获取企业信息并联合申报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

  二、重点任务

  (一)校企联合实施学徒培养。项目企业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明确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学校、企业和员工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学徒参照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建设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工学交替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二)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根据岗位人才需要,校企联合招生(项目企业可根据需要向项目学校提出招生选拔的标准和要求)。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开展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等人才选拔和培养,实行小班化教学,支持通过中高职贯通培养、专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层次、接续培养。校企联合设计和开展教学考核评价改革,开展职业能力评价,设立淘汰机制,实现动态择优增补。项目学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入职项目企业的定岗定级定薪参考。探索项目企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独立承担学分课程。

  (三)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项目企业选派具有教学能力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徒培养,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指导岗位实践教学,与学校专任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研究。项目企业选派的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收取课酬。项目学校相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践、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或技术攻关,可以按规定取酬。

  (四)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项目学校发挥办学优势和专业特长,对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需求,按照企业需要协同开发培训资源,根据企业运行特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多种授课方式,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入职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数字能力提升培训。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标准和模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每个项目原则上由一所高等职业学校和一个企业联合申报。如依托项目为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申报单位为联合培养项目承担的所有院校与企业。合作企业原则上应为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内已审核通过的企业。每个企业合作院校不超过3所,不得以企业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义与院校合作申报。

  (二)鼓励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企业及上下游企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企业联合申报。学校与未纳入项目管理系统且符合“培养计划”相关条件的企业合作,企业须是“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或“市域产教联合体”内企业,可由申请项目的高等职业学校在系统中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添加到项目管理系统,并开展联合申报。

  (三)每个项目存续期不低于一个培养周期(一般不低于 2 年)。每个项目应独立编班培养,并且有科学的淘汰和动态增补机制,按照由校企共同确定的考核标准对学徒在学习过程中及学习期满进行考核。

  (四)合作各方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争议解决等内容,建立管理机制和运行流程、产业导师互兼互聘机制等。

  四、申报程序

  (一)对接需求。各职业院校主动对接企业协商申报,企业需求信息可以登录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查询。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由高等职业学校登录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高等职业学校登录账号是学校名称,初始密码:123456。申报院校与项目企业双向沟通,达成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

  (二)系统申报。各地、各校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名额要求统筹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定推荐项目,于2023年6月16日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填报《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附件 1 ),并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同时填报《河南省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附件 2)盖章扫描。以上材料电子版(含 Word 版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以“xx学校专项培养计划申报材料”文件夹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年度目标及标志性成果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遴选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和质量进行遴选评审,统筹考虑专业布局、学校和地区的覆盖面,确定省级项目拟立项名单。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专项计划是进一步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加快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的重要举措,紧紧抓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契机,进一步提升站位、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开展项目调研、校企对接、方案制定、协议签署、联合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规范、优质、高效完成申报任务。

  (二)激励支持,科学实施。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的工作部署,对接省级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专项计划有支持政策。各地、各学校要围绕专项计划重点任务制定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在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完善考试招生办法、打造双师创新团队、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出实招、见真章。有关学校和企业不得以项目名义违规收取学费。结束后合作方不得再以国家级或省级项目名义进行招生宣传。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项目实行年报制度,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跟踪指导和阶段性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偏整改、提出改进建议,并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项目库。各立项单位要扎实推进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健全体制机制、沉淀形成范式,确保取得实效。

  六、联系人及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庞曼、张云 0371-69691788

  省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推进办公室(项目管理系统技术)联系人:刘清文 刘春茂 咨询电话:0377-63270705

  电子邮箱:hnsxcg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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